广东省:关于开展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二十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各助学单位:
为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20周年,弘扬中华民族勤奋好学的精神,提高社会民众关心和参与自学考试的热情,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展现自学考试工作者和自学考试考生的风采,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二十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教考试办函[2008]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于2008年8月至10月在我省开展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二十周年征文活动。
请各有关单位重视此项工作,抓住有利时机,广泛宣传征文活动的意义,通过各种方式刊登征文启事,扩大征文活动的影响,动员并组织相关人员踊跃参加征文活动。
附件: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二十周年征文活动启事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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