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08年度招生章程
按照《 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 [2008]3 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2008 年度招生章程如下:
一、学校全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部标代码 10444
二、办学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曹州路 2988 号(校本部);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新校区)。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特点:我校突出医学专科教育特色,加强校际、国际教育合作,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临床实践能力强、医德高尚、一专多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面向基层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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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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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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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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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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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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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 / 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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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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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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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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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工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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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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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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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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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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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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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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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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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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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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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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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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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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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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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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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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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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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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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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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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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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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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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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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240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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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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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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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401
|
三年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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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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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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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201
|
三年
|
450
|
3
|
3
|
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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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
|
630202
|
三年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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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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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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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301
|
三年
|
150
|
2
|
2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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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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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4
|
三年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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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
|
|
文
史
类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
|
630101
|
三年
|
360
|
|
|
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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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学
|
630201
|
三年
|
370
|
|
|
4400
|
|
助产
|
630202
|
三年
|
30
|
|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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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营销
|
620404
|
三年
|
30
|
|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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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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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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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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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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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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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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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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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条件:
我校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第一部分者,不能录取;任何一侧肢体不能运行,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5 厘米 ;脊柱侧弯超过 4 厘米 ;两下肢均跛行,显著胸廓畸形者;色弱;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 ,镜片度数大于 400 度者,两耳听力均在 3 米 以内或一耳听力在 5 米 另一耳全聋者;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者;均不能录取临床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助产、药学、医药营销、医疗保险实务各专业;皮肤过敏症,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上高中后未复发者不能录取药学专业。
八、录取批次和规则:我校在山东省属专科二批录取,在河南省、河北省属专科一批录取。录取规则根据我校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从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分数高低录取,各专业均不需要加试,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进档考生优先安排第一专业志愿。
九、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录取查询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www.sdzs.gov.cn ),也可直接登录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hzmc.edu.cn ) ,或拔打电话:( 0530 ) 5925820 , 5925823 。
十、学费标准:各专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学生入校后按学年交纳学费,入学后不满一学期退学者退半年学费,超过一学期退学者不再退当年学费。
十一、学生在校学习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各专业毕业生均具有报考相 关执业 医师、护士、药剂师等资格。
十二、学校奖助学金:我校在各专业中均设立普通奖学金,获奖比例可达 30% ,一等奖 800 元 / 生 / 学年,二等奖 600 元 / 生 / 学年,三等奖 400 元 / 生 / 学年;另设学科成绩单项奖学金及其他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为 5% ;助学金 400 元 / 生 / 学年,受助率达 75% 。
十三、国家奖助学金:奖学金 8000 元 / 生 / 学年,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生 / 学年;助学金 2000 元 / 生 / 学年。
十四、省政府奖助学金:奖学金 6000 元 / 生 / 学年。
十五、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文件要求